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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业务范围 |
时间:2008-12-12 14:3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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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及业务范围是:
(一)开展循环经济理论研究;
(二)深入实际,开展调查研究,为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;
(三)提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、实施方案、规划和技术、信息咨询中介服务;
(四)收集、分析、研究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信息,开展学术、技术交流与合作;
(五)开展发展循环经济技术和人才培训;
(六)组织编写有关循环经济刊物等,办好滁州循环经济网;
(七)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科普宣传,举办有关循环经济的研讨会等活动。
(八)总结指导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典型;
(九)接受委托承担循环经济课题研究、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,指标体系评审;
(十)为制定循环经济的政策提供合理化建议;
(十一)举荐人才,表彰奖励在推行循环经济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;
(十二)为会员提供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服务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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